诉讼财产保全范文
一、案情概述
甲、乙、丙三人之间因商务合作纠纷发生纠纷,甲方申请法院对乙方财产进行保全,以保证日后获得赔偿。
二、保全请求
甲方请求法院对乙方下列财产进行保全:1、乙方名下的AB公司的股权;2、乙方名下的CDE银行的存款;3、乙方名下的F公司的应收账款;4、乙方名下的财产评估机构G公司的股权。甲方认为上述财产有可能会在未来被转移、变卖等操作,以逃避对甲方的赔偿责任。
三、保全理由
1、甲方、乙方、丙方三人之间的商务合作纠纷,争议性较大,存在甲方获得赔偿的可能性;
2、乙方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有可能被变卖、转移至第三人名下,以逃避对甲方的赔偿责任;
3、甲方请求的财产,除了AB公司的股权、CDE银行的存款外,均为虚拟财产。一旦虚拟财产被转移或变卖,将难以追回,对甲方的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
四、保全措施
综上,甲方请求法院对乙方名下的AB公司的股权、CDE银行的存款、F公司的应收账款、G公司的股权进行保全。具体措施如下:
1、对乙方名下的AB公司的股权、CDE银行的存款进行查封,禁止乙方进行处分操作;
2、对乙方名下的F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冻结,禁止乙方收回、处分;
3、对乙方名下的G公司股权进行查封,禁止乙方进行出售、转移等操作。
五、保全期限
本次保全的期限为六个月。若在六个月内甲方未进行提起诉讼,则本次财产保全措施自动失效。
六、申请人代表及联系方式
本次申请人为:***公司,法定代表人***,联系方式:****
七、其他
1、本次财产保全申请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;
2、若法院对本次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,申请人应及时予以执行,不得拖延或违反裁定。
综上,甲方请求贵法院对乙方名下的AB公司的股权、CDE银行的存款、F公司的应收账款、G公司的股权进行保全,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。